华富中学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根据《福田区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1.评价操作阶段(5月11日—5月30日)
各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完成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所有工作。
2.复议、检查阶段(6月1日—6月9日)
学校受理复议申请;市、区综评工作指导组到各学校检查综评工作。
3.总结阶段(6月12日前)
各班认真总结实施综合表现评价中的经验,发现综合表现评价改革实验中存在的不足和遇到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完成今后的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华富中学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王萍
副组长:陈澍生 张中东
成 员:武东风 汪信宏 李景林 马玉玲(教师代表)
黄育悦(学生代表)孙加越(家长代表)
2.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全面指导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制定学校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具体程序,确定评价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核定评价结果。
3.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小组:
(1)监察小组
组 长:汪信宏
组 员:马玉玲(教师代表)黄育悦(学生代表)孙加越(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2)评价小组:
组 长:陈澍生
副组长: 武东风
一 班: 罗平 王欣 刘玟琦 吴立国 张童童 许爱玲杨茹麟
关淑人 周宇杰
二 班:吴立国 王欣 罗平 刘玟琦 张童童 许爱玲杨茹麟
关淑人 周宇杰
三 班: 张童童 祝彬彬 李建中 王桂荣 吴立国 许爱玲杨茹麟
关淑人 周宇杰
四 班: 卢润萍 祝彬彬 李建中 王桂荣 叶子萱 曾坚梅 杨茹麟 关淑人 周宇杰
五 班: 陈宇华 张小娴 黄新凤 陈晓婷 袁志军 曾坚梅 杨茹麟 周毅周宇杰
六 班:陈晓婷 陈宇华 张小娴 黄新凤 袁志军 曾坚梅 张中东 周毅
周宇杰
七 班:曾坚梅 李冬青 卢耀华 刘桂萍 叶子萱 黄翔 魏永红 周毅 黄素丹
八 班:李冬青 卢耀华 刘桂萍 叶子萱 赵碧燕 陈芳林 张中东 周毅 黄素丹
九 班:葛文鑫 马玉玲 李景林 陈宇华 赵碧燕 陈芳林 魏永红 梁里明 黄素丹
十 班:李莹 马玉玲 陈澍生 罗德远 袁志军 陈芳林 魏永红 梁里明
黄素丹
十一班:李冬年 杨华 葛文鑫 罗德远 卢润萍 陈芳林 魏永红 梁里明
黄素丹
十二班:杨华 李冬年 李莹 罗德远 卢润萍 许爱玲 魏永红 梁里明
黄素丹
工作职责:对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3)信息技术小组:
组 长: 刘 琛
组 员:李红玲 史春燕
工作职责:安装软件系统、数据初始化、数据导出(入)、打印、对教师、学生进行软件系统使用培训等。
4.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中的三位教师参与对该班学生进行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实践与创新三项综合表现的评价,班级评价小组中的两位教师负责组织进行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项目的评价。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3个项目中的“平时成绩”、体育与健康项目中的“体质健康水平”、审美与表现项目中的“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的评定由学校按照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生互评前另行安排时间完成。
5.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的前半个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名成立各评定小组,向被评价班级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作相应的替换。
6.学校根据要求在评价工作实施前,将学校评价实施方案及评价小组成员报福田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内容分为五个方面: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2、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
3、体育与健康
4、审美与表现
5、实践与创新。
6、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和行为规范)。
具体评价内容、标准及说明,见《深圳市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简表》(已印发)。
四、评价方法
(一)评价主体
每项评价均进行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
(二)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指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描述,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2、同学互评指学生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等五个维度对全班同学(包括本人)进行等级评价,形式为直接利用网络计算机进行评价。
3、家长评价指家长对学生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4、教师评价指导小组的教师按照不同的评定权限 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等5个维度、15个要素、多项关键表现利用网络计算机对全班同学进行等级评价。综合表现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纪录等方法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
5、不同评价教师参与同一学生同一评价项目,所占权重相同;不同学生参与同一学生的互评,所占权重相同。
6、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中所占权重各为50%。
7、对评价的结论,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则计算参评组员的评价等级的平均分值后形成等级;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
8、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9、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的结果呈现为四部分:
(1)等级表达。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合格”(D)四档。
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2)学生自我评价(描述性评语,300字以内)。
(3)家长评语(300字以内)。
(4)个人特长及获奖情况记录(500字以内)。
(5)综合性评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C及以上等级为合格)。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划定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学业考试成绩同等的情况下,综合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作为保送生条件之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中学
2020年5月11日